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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2021年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需知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21-03-31 08:44:57    阅读:4571

在清明节来临之际,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鄂州市2021年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个人健康监测。市民在清明节出行前,应提前开展个人健康监测,对近两周内出现过发热、咳嗽、乏力腹泻、嗅觉味觉异常,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或近期入境人员接触史者,建议清明节期间不前往祭扫或外出旅游。

二、优化祭扫服务方式。提供现场祭扫服务的单位,要采取预约、错峰、限流等措施,尽可能降低祭扫人流密度,减少祭扫现场人员聚集。对农村公益性墓地及历史埋葬点,要压实乡镇(街道)及村(社区)责任,安排专人负责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的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

三、严格疫情防控措施。市民前往殡仪馆祭扫时,应遵守场所的工作安排和疫情防控更求,配合做好防疫工作,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遵守现场秩序、保持合适的社交距离等。祭扫中尽量缩短时间,减少人群聚集。祭扫期间,若自测体温超过正常或出现咳嗽等不适者,应取消祭扫并立即前往医院就诊。提供祭扫服务的场所,应严格落实祭扫场所清洁消毒、员工健康监测等防护防控措施,工作人员应全员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定期进行核酸检测。殡仪馆对骨灰堂等相对封闭空间实行全方位多频次消毒,现场应免费提供充足的手消毒用品,加强通风,确保卫生防疫无死角

一旦出现疫情,立即报告各级控指挥部控指挥部第一时间介入协助属地防指采取果断措施,严防疫情扩散。

 

 

鄂州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

医疗救治与疾控组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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