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血吸虫病防护知识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21-08-05 18:37:49    阅读:42942

一、什么叫血吸虫病?

血吸虫病是由于人或牛、羊、猪等哺乳动物,感染了血吸虫所引起的一种疾病。按其发病时间、症状和体征,可分为急性、慢性和晚期血吸虫病。

如果从来没有接触有血吸虫生长的水源(以下简称疫水)的人长时间、大面积接触疫水的人有可能就会发生急性血吸虫病感染,被感染部位几小时后就有明显的黄豆大小丘疹,红、痒,但不痛。人们接触疫水40天左右,就会出现畏寒、高烧、腹泻、头昏,肌肉、冠捷痛,荨麻疹等症状,各种抗生素对发热均无效。严重者如不及时抢救可导致死亡,这就是急性血吸虫病。

多次接触疫水或急性血吸虫病没有完全治愈,可转为慢性血吸虫病,慢性血吸虫病有腹泻或下痢,轻者无明显症状,重者有腹痛、里急后重、痢疾样便。

晚期血吸虫病因多次感染或未经及时治疗,造成体内肝脏等器官的损害,大多腹大如鼓,民间称做大肚子病、水臌病等。

二、血吸虫病有哪些危害?

人得了血吸虫病,会严重损害身体健康,造成劳动力下降,影响生产、生活、生长、生育与生命。若不及时治疗或治疗不彻底,血吸虫在体内不断产卵,释放毒素,使肝脏、脾脏受到损害,发展到晚期可危及生命;妇女得了此病,严重的会影响生育,造成家庭不幸;儿童患了这种病,影响生长发育,严重的成为矮小人,即侏儒症

三、血吸虫病是怎样传播的?

血吸虫尾蚴主要是经皮肤侵入人畜体内,也可经眼结膜、口腔和鼻粘膜侵入人体。只要人畜的的皮肤接触,仅只需10秒钟尾蚴就能钻入宿主体内。

人不分男女、老幼、职业、种族,动物不分家畜和野生哺乳动物,一旦接触疫水,都可感染血吸虫,一般无先天性免疫力。

四、感染血吸虫有哪些主要方式和途径?

感染血吸虫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生产性接触疫水,如水田作业、打湖草、抢收、放牧、防汛、抗洪抢险以及捕鱼捞虾等;二是生活性接触疫水,如在有感染性钉螺的地方游泳戏水、淘米、洗菜、洗衣物及饮用疫水等。

尾蚴侵入人体的主要途径是皮肤。接触疫水的次数越多,时间越长,面积越大,感染的机会就越大,感染的程度就越严重。

五、什么季节最容易感染血吸虫?

人畜在一年四季都可能感染血吸虫,但在气温较高的411月份最容易感染这一时期气温高、雨水多,钉螺(血吸虫的唯一中间宿主)最活跃,逸放出来的尾蚴多、活动力强,此阶段人畜因生产、生活接触疫水的机会也最频繁。

六、怎样预防血吸虫的感染

针对生产性接触疫水,有三种方法可以预防:1穿防护用具;2涂抹防护药;3服用预防药。针对生活用水接触疫水,我们必须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用自来水和井水。

只要提高血防意识、做好防护工作和注意饮用水安全,就能有效地预防血吸虫感染。

七、避免接触疫水

血吸虫是因接触疫水而感染人的。因此,避免或减少接触疫水是预防血吸虫病最有效的方法。人们在生产和生活中接触疫水的方式很多,捕鱼捞虾、游泳戏水、在水中抢收抢割、开垦有螺湖荒、种水稻、打湖草、防汛抢险、在有螺江河湖滩放牧、在有螺河沟洗衣物等。在防汛期间防止感染血吸虫,我们要做到:不去有血防警示牌的湖水、河塘、水渠中游泳、嬉水;用自来水或井水洗手、洗脚、洗衣物;遇到生产非要接触疫水时,穿上防护用具或涂抹防护药品。

接触疫水后要及时到当地医院或血吸虫病防治机构进行检查和早期治疗,查出的病人要在医生的指导下积极治疗。

八、个人防护

在有血吸虫的地区生产作业必须接触疫水时,应切实做好个人防护。常用的方法有:

1、涂擦防护药剂,目前常用的防护药物为防蚴灵。它的作用是杀灭血吸虫、阻止血吸虫侵入皮肤,以达到避免感染血吸虫病的目的。接触疫水的人群,下水前在身体接触疫水的部位均匀涂擦,该药可持续防护4小时左右。如果下水时间超过药物的持效时间,应增加涂药次数,预防的效果更佳。

2. 穿戴防护用具,如:桐油布袜、长统胶靴、尼龙防护裤、胶皮手套、布绑腿等。使用以1%的氯硝柳胺浸泡的衣裤、手套、袜子、绑腿等,防护效果更好。

3. 饮用安全水:居民日常用水可使用自来水、井水等,不得饮用未经消毒的塘沟水。在疫区野外作业,需要紧急使用水时,可以采用加热和药物杀虫等办法处理疫水。如将水加热至60以上(感到烫手时的温度),即可杀灭水中血吸虫;也可在每50公斤水中加漂白粉1克、或3%碘酊15毫升、或生石灰12.5克,均可杀灭血吸虫。

4、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排放粪便,防止粪便污染水源保证生活饮用水安全,改变不利于健康的生产、生活习惯,是预防血吸虫病传播的重要措施。

5、口服预防药。

⑴ 对未采取任何措施而接触疫水者,接触疫水后15天以内,口服蒿甲醚青蒿琥酯一次(6毫克/公斤体重),,成人每周一次,连服34周。

接触疫水2530天内,可用药物吡喹酮进行早期治疗,按每公斤体重40mg总量,晚饭后一次服用或1日2次分服。

 

 

湖北省血吸虫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湖北省血吸虫病防治研究所


  单位地址:湖北省鄂州市古城路86号 | 办公电话:027-60858323 | 预防接种咨询:027-60858213 | 从业人员健康证办理咨询 027-60858012 | 艾滋病防治咨询 027-60858030 | 血吸虫病防治咨询 027-60858220 | 结核病防治咨询 027-60858309

传染病疫情报告值班电话:0711-3380120

ICP备案号:鄂ICP备10020436号-1  访问人数:20665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