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疾控局、教育厅(教委)、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生态环境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水利(水务)厅(局)、农业农村厅(局、委)、卫生健康委、广播电视局、林草局:
为加快血吸虫病消除进程,提前实现《“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的“全国所有流行县达到消除血吸虫病标准”目标,强化巩固防治成果,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国家疾控局等11部门制定了《加快实现消除血吸虫病目标行动方案(2023—203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加快实现消除血吸虫病目标行动方案(2023-2030年).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