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我中心拟采购两台半自动体外除颤仪,依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决定进行公开询价,欢迎有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内容及方式
1.采购内容:半自动体外除颤仪2台。
2.采购方式:询价采购。根据《鄂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药械采购工作流程》要求,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相关科室组成单数询价小组,对供应商应答的询价文件进行现场拆封和评议。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技术参数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供应商。若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技术参数且报价最低供应商多于1家,则采用抽签方式确定1家供应商。
3.预算金额:5.00万元;最高限价:5.00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4.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根据采购科室工作需要决定送货时间。
5.货物必须为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供应商供货时应当提供有关货物的合格证明材料等。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须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供应商所投产品如属医疗器械管理的,应当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与备案的证明材料;第一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备案管理(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注册管理(医疗器械注册证),且以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与备案的证明材料均在有效期内,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供应商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体外除颤仪数量及参数
半自动除颤仪数量及规格参数见附表
四、公告时间及获取采购文件
1.公告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5日。
2.采购文件获取地点:鄂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楼生物办(公告期间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3.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须提交的资料: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五、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8日8:30。
2.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10:00。
3.地点:鄂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楼会议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8日10:00;
2.开标地点:鄂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楼会议室。
七、询价响应文件组成
1.封面、目录;
2.采购询价单(按附件格式);
3.法定代表人代表授权书(按附件格式);
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其它证明文件:(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供应商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证明文件(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证明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6.技术参数偏差表;
7.供应商认为应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资料(格式内容自订,逐页加盖公章)。
八、注意事项
1.供应商按询价文件要求逐一进行响应,询价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密封并加盖公章。
2.密封文件封面请标注:报价文件、报价单位及项目备案编号并加盖公章。
3.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已递交文件恕不退还,逾时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4.投标文件须严格按询价响应文件组成顺序装订。不按要求装订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5.复印件要求字迹清晰,字迹不清楚无法辨认的视为无效文件。
九、采购人信息
名称:鄂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鄂州市鄂城区古城路86号
联系人:罗主任,联系电话:18908681870。
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鄂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询价单
3.鄂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技术参数偏差表
鄂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