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市居民生活饮用水卫生与安全,市疾控中心于近日组织开展年度枯水期饮用水水质采样监测工作。
为加强水质采样监测工作的代表性和科学性,依据《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2023)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5749-2022)要求,结合经水传播疾病及相关危害因素对饮用水水质影响的特点,水质监测人员共在全市选取监测点62个,其中中心城区监测点30个,乡镇监测点32个。监测范围实行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全覆盖,监测环节实行出厂水、末梢水、二次供水等水质类型全覆盖,监测项目实行余氯含量、性状、重金属污染、微生物等指标全覆盖,以科学、全面评估我市生活饮用水的水质卫生安全。
下一步,市疾控中心将继续做好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数据质量审核与分析,为保障居民生活饮用水健康安全提供支撑。
(市疾控中心公共卫生监测科 熊玮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