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湖北鄂钢嘉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申请,鄂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接的湖北鄂钢嘉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矿渣微粉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项目现已通过竣工验收,获得鄂州市安监局准予通过审核并投入生产使用的批复(鄂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审查意见书(鄂州安监审[2015]01号))。
特此公示
鄂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5年2月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湖北鄂钢嘉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申请,鄂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接的湖北鄂钢嘉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矿渣微粉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项目现已通过竣工验收,获得鄂州市安监局准予通过审核并投入生产使用的批复(鄂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审查意见书(鄂州安监审[2015]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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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5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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